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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的中午,我和殺手約好去參加一場有關機器人的講座,為了不要遲到,我只在公司加了半天班就趕著去搭火車。
站在往台北的莒光號車廂裡,有一對母女吵鬧的聲音很大聲,吸引了我的注意,所以即使我戴著耳機,她們的對話還是很清楚得傳到我耳中。
 
這對母女,女兒看起來比我們家小姪女大一點,大概是五歲左右,穿得一身粉紅色系,看來像是經過母親細心打扮才出來逛街;
而母親則是一身都會女性的打扮,戴著黑框架深色鏡片的眼鏡,穿著也很時髦,如果不是身邊帶一個小孩,這身打扮確實會吸引異性追求。
這個母親就抱著小女孩坐在火車裡的一個坐位上,隔壁位置是母親的一位女性友人。
這個小女孩很皮,一直要拿母親的眼鏡來玩,而這個母親一直不要給她玩,可是這個小女孩越吵越兇。
小女孩吵得母親終於受不了了,決定爬起來不坐了,站到走道上來,然後一直唸小女孩。
可是不管怎麼唸,小女孩依然故我,母親隨手拿起報紙,捲起來朝小女孩身上打,女孩也拿起手上一包沒有開封的零食還擊。
母親很生氣就把女孩手上沒開封的零食搶過來,女孩手上的武器被搶走後就試圖搶母親另外一支手上的報紙。
沒多久,到了板橋,有很多乘客陸續下車,這位母親就跑到女孩後方的座位,然後叫她的女性友人騙女孩她已經下車了。
「妳媽媽下車了,她不要妳了。」這位女性友人這樣騙這位小女孩。「……」小女孩沒說話。
「妳的車票在妳媽媽身上,她下車了,妳不追嗎?」女性友人又說。「走就走啊!」小女孩這樣說。
「妳媽媽不要妳了,而我也要下車了,妳自己繼續坐這兒。」女性友人接著說。「好啊!妳也走啊!」小女孩說。
這位母親在後座聽了受不了,又和她的朋友換位置,一坐到這位小女孩身邊就又開始唸她…
 
為什麼對小孩子的管教居然在我這樣的外人看了覺得像是一場鬧劇?難道現代人和下一代的溝通真的出了這麼大的問題嗎?
不知道為什麼,我突然想起了我的小姪女。有看過我的前幾篇文章的,應該會對我這位小姪女有點印象。
說不定你也會對我和這位小姪女的互對印象深刻,因為基本上我和我的小姪女之間的關係,不太像長幼關係,反而比較像是朋友關係。
而她只要說什麼或是想要表現什麼,我就算有什麼很重要的東西或很想看的節目,我都會停下來聽她說什麼或看她做什麼。
因為我覺得,小孩子感覺到自己被重視,這點很重要,這種感覺就像你也希望自己說話時是被人所重視的是一樣的道理。
沒有人希望自己在說什麼或做什麼,然後希望別人注意到的時候,別人只是「嗯」的一聲,連看都不看的。就算是三歲的小孩子也是一樣的。
 
還有就是小姪女的所有要求,我會答應她八十趴的要求,只有二十趴的要求我會不答應。這個說起來很簡單,其實並不簡單。
她會要我開電腦給她亂點,她會要求我帶她去買早餐、逛夜市甚至是倒垃圾,她甚至會在我看活塞隊比賽時說她要看YOYO……
基本上這些我全都會答應她,所以我得承認我這個舅舅在這個小姪女面前一點人權都沒有。但是我也會有二十趴不答應的事。
例如:她在玩球的時候拍的很大聲,我制止她她就會停下來,她在街上想要到處跑,我只要說:「手手牽牽」,她就會回來牽我的手,
她在夜市或是便利商店上看到什麼東西想買想玩,只要我說不行,她不會再要求……她的這些表現在那些店員和小販面前真是讓我超驕傲的。
我把這些稱之為我和小姪女之間的良好互動。因為她知道我很多事都會答應她,可是只要我不答應她的要求時,她不管怎麼樣我都不答應。
有些家長只要是小孩子的要求都不答應,可是只要小孩子一耍性子。就什麼都依小孩子。這實在是一種很糟的管教方式。
因為這樣子表面上什麼都不允許,可是只要小孩子一反抗就又屈服,這讓小孩子認為父母親的要求,其實都有議價空間。
最後就習慣於討價還價,於是就成了「會吵的小孩有糖吃」的現象。所以小孩子太皮,這應該是父母親從小的教育方式有問題吧!
 
一路看著這場鬧劇的進行,想著心中的問題,突然台北站到了,而這對母女和這位女性友人要下車了。而我也在這站下車。
這位母親邊走邊說:「丟臉死了!每次和妳出來都這樣鬧。真是丟臉!」
在我走出車廂的同時,聽到後面有人說:「怎麼會有這麼皮的小女孩,乾脆把她丟棄算了。」「對啊!對啊!」
我很想回過頭為這位小女孩辯護,可是想一想又算了,我又不是這個小女孩的什麼人,實在是沒有什麼立場為她辯護。
不過我當時看著這個小女孩的背影,心裡想著:「小孩子心裡想說的話,如果沒有人想要認真的聽,也沒有人在乎的話。
這個小孩子就算擁有再好的物質生活,也填不滿她心中的空虛。這樣的小孩子,這樣的成長環境,我實在看不到她的美好未來在哪裡。」
 
最近看了一篇商週電子報的文章,叫做「我的三歲教練」。上面提到有許多受訪者認為育兒經驗可以得到工作上的啟發。
它有助於幫助提升耐心、聆聽技巧、時間管理和領導管理…等的能力,這實在是一個很有趣的文章。
基本是,這篇文章只是依據四份調查報告所做出來的推論,還沒有辦法完全證實子女的教育成功與否和這些能力的增進有關。
不過可以確定的是,如果你的子女教育很失敗,那你的事業再成功也是枉然。你說是不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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